□全媒体记者 倪迎娟通讯员高静
本报讯 近日,驿城区检察院紧扣 “转职能、 转方式、 转作风” 的要求, 结合检察工作实际, 不断建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进一步拓宽内部监督途径, 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该院严格执行上级检察院和区委政法委关于落实有关文件精神, 严格执行备案制度, 做到一案一记录。
同时根据检察工作特点, 立足岗位标准、 执法执纪环节,依托三个规定, 建立以案件管理中心监督管理为切入点, 以纪检监察监督为关节点, 以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为发力点,以执法办案程序层级监督为着力点的 “四位一体” 监督模式。针对重要时间节点, 以专项督查、 明察暗访为抓手, 持续深化作风整治, 遏制了全院干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十个严禁等问题的发生。
在党内政治纪律方面, 该院坚持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重要职责, 摆在更加突出位置, 不断深化纪律教育,运用 “四种形态” , 深入推进作风建设, 并运用廉政谈话、 警示约谈、 诫勉谈话, 持续加大执纪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