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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危险爆炸物管控 消除安全隐患
市公安局集中销毁废弃弹药
销毁炮弹11发、 手榴弹5枚、 雷管52枚、 子弹7994发
    工作人员在整理爆炸物。

    爆炸现场。

  □全媒体记者 倪迎娟
  通讯员 张润东 文/图
  本报讯 4月17日, 为全面强化危险爆炸物管控, 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驻马店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在胡庙乡山区, 对收缴的炸药、 子弹、 手榴弹和炮弹进行了集中销毁。
  为确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期间不发生涉枪涉爆案件, 4月17日上午9时许, 驻马店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和出入境管理支队在胡庙乡山区, 对前期收缴的11发炮弹、 5枚手榴弹、 52枚雷管、 7994发子弹进行统一销毁。
  此次销毁活动是全面贯彻落实为期两年的全国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具体举措, 有效地消除了枪爆安全隐患, 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专项行动开展以来, 我市共侦破涉枪涉爆刑事案件88起, 逮捕犯罪嫌疑人98人, 查处涉枪涉爆治安案件1302起, 行政拘留222人;共收缴炸药173.9公斤, 非法烟花爆竹30117箱, 仿真枪4632支, 猎枪59支, 子弹14985发。
  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开展枪爆等危险物品的收缴工作,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生产、 储存、 持有、使用枪爆物品违法犯罪行为, 视情况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