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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谋钱财阻挠施工男子敲诈勒索获刑
  □全媒体记者 倪迎娟 通讯员 陈荣翔 李娟
  本报讯 因向遂平县某文化广场建设项目施工负责人索要钱财,阻挠正常施工,近日,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据了解,遂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8年2月,遂平县花庄镇村民王某在遂平县某乡承包文化广场建设项目,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为集体所有,被告人李某以项目建设用地有部分是其用土垫的为由阻挠施工,索要赔偿。王某为了尽快完成工程,于2018年9月30日在乡、村干部的协调下给付李某现金20000元,被告人李某才让施工。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采用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被害人王某人民币20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李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李某系初犯、偶犯,且案发后其亲属已退出全部赃款发还给被害人,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遂根据李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危害后果及悔罪表现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