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倪迎娟
通讯员正杨黄伟
本报讯近日,随着清脆的法槌声,正阳县人民法院利用互联网开庭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据了解,被告刘某因外出打工不能到庭参加庭审,为了推进案件审理,经主审法官认真研究,在征得双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后,将该案的庭审程序通过微信视频系统进行。主审法官通过远程视频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建立微信群,之后就按照正常的开庭程序进行,整个庭审经过一个半小时结束。
微信视频庭审中,各方当事人之间为互相可视的,交换的证据也通过视频进行。该院互联网法庭与科技法庭无缝对接,互联网法庭集庭审直播、多媒体证据展示、庭审记录、庭审点播等功能于一身,利用摄像头、同步刻录机、电子背景屏幕等设施,对庭审全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系统还可自动进行视频、音频、多媒体证据等信息资源的实时采集与存储,完整记录庭审各阶段语音、视频数据,可以实时保存庭审笔录,并同步刻录备份庭审全程语音、视频信息。
“微信法庭”既让不便出庭的当事人通过微信渠道进入庭审程序,方便群众诉讼,降低诉讼成本,又可通过在微信视频聊天系统的基础上新增庭审直播、同步录音录像等系统,有效保障了庭审程序在法律规范内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