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倪迎娟
王九洲李琦
本报讯近日,新蔡县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因儿子游泳不幸溺亡,父母要求赔偿的案件。
据了解,2018年7月20日,姚某某夫妇之子姚某阳与万某刚等5名小伙伴相约到新蔡县一公园玩耍。姚某阳与万某刚下水游泳时溺水,万某刚被救起,姚某阳溺亡。经查,河南省某工程局系该公园的施工和管理单位,事发时仍在施工期限内。关于因姚某阳溺亡所造成的损失,姚某某夫妇与河南省某工程局、其他5名孩子的父母协商未果,姚某某夫妇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历经法院一审、二审,最终河南省某工程局同姚某某夫妇达成调解协议,赔偿134031.14元。同时,法院判令万某刚的父亲万某某等5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各承担补偿责任3000元。因各责任主体均未履行义务,姚某某夫妇无奈于今年6月25日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新蔡县人民法院依法向各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河南省某工程局履行了义务,但万某某等5人仍无动于衷。执行法官多次打电话催促万某某等5人,并数次登门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劝说。最终,万某某等5人将共计15000元的执行款交到法院。至此,本案全部履行清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