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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驻马店市2019年优秀童谣征集、推广、传唱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丰富少年儿童的精神文化生活,引导全市广大未成年人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2019年优秀童谣征集推广传唱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委会
  主办单位: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
  主办单位共同组成全市优秀童谣征集推广传唱活动组委会,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负责协调、指导、联络、汇总、整理等具体工作事务。
  二、活动时间
  2019年9月中旬至10月下旬。
  三、作品要求
  (一)作品主题
  1.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风采的童谣作品。
  2.体现新时代好少年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向上向善、孝老爱亲的新风貌新姿态的优秀童谣。
  3.围绕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驻马店历史文化等主题的优秀童谣。
  4.围绕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好人之城创建等主题的优秀童谣。
  5.围绕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环境保护、垃圾分类等主题的优秀童谣。
  (二)作品标准
  主要征集文字作品。童谣要篇幅简短、语言活泼,音韵明快、朗朗上口,健康向上、通俗易懂,富有童心童趣、体现时代气息。
  (三)作品推荐
  推荐的童谣必须是原创作品,原则上为新近创作,已在往届全市优秀童谣征集活动中推荐的作品不再推荐。
  四、具体步骤
  1.动员启动。9月中旬,制订活动方案,全面部署,正式启动优秀童谣征集评选推荐推广活动,各类新闻媒体发布征集优秀童谣启事公告,发动各县区、各单位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征集童谣作品。
  2.征集推荐。10月1日~10月20日,各县区文明办对征集到的童谣进行汇总整理、严格审核,认真甄别剔除质量低、抄袭的以及已入选往届优秀童谣的作品,并进行初评,按照成人组和未成年人组两个组别,推荐报送到市文明办,每个县区报送童谣数量不得少于40首(成人组和未成年人组各20首)。市直学校总数也不得少于40首(成人组和未成年人组各20首),由市教育局负责征集推荐,统一汇总整理审核后报送市文明办。
  3.评选公示。10月下旬,全市优秀童谣征集推广传唱活动组委会将组织对征集到的优秀作品进行评审,按照成人组和未成年人组,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在市重点媒体上进行公示。
  4.展示推广。各新闻媒体对优秀童谣传唱、展播活动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努力提高活动知晓率,扩大活动的影响面。同时,组织全市各中小学校利用大课间、班队会、德育课时间,广泛开展优秀童谣推广、传唱活动。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优秀童谣征集推广传唱活动,是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丰富少年儿童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举措。各级各相关单位要把优秀童谣征集推广传唱活动纳入重点工作安排,精心制订方案,统一部署,推动优秀童谣征集推广传唱活动扎实开展。
  2.做好征集推荐。充分发挥全市文明办、教育、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和群团组织的优势,组织专业作家和学校师生创作一批优秀童谣作品,积极参与全国、全省、全市征集推广活动。活动组委会将对组织发动活动情况较好、投稿数量质量较高的单位,授予优秀组织奖。
  3.规范提交作品。各级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工作要求,对本区域、本单位组织推荐的作品严格审核把关。作品严禁抄袭,提交时需提供作者真实姓名、所在地、职业及联系电话等信息。活动主办方有权使用、出版获奖优秀童谣,并在媒体上进行展示宣传。
  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地址:驻马店市文明办(开源大道与骏马路交叉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3楼1315室)
  电话:0396-2651315
  邮箱:zmdwcnr201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