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遂平县人民法院克服重重困难,成功执结一起盗窃犯家人拒不退赔财物的案件。
据了解,2014年3月至4月,陈某伙同赵某(已判刑)预谋盗窃后,先后9次在遂平入户盗窃,共盗窃现金35572元。法院经审理,最终以盗窃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同时,责令其退赔9名受害人经济损失共计35572元。
承办人受理该案后,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查询陈某的财产情况,又联系陈某亲属做其家人思想工作,向他们讲明利害关系。经过反复释法明理,陈某家最终一次性将案款履行完毕。
法院收到案款后,遂联系受害人所在的乡镇政府有关人员,在他们的协助下联系上受害人。目前,9名受害人已陆续前来领取赔偿款。(李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