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李贺建文/图
本报讯11月21日上午9时许,市公安局东高分局交巡警大队民警徐冬青发现一货车起火。由于他处置及时,货车没有造成重大损失。
当日上午9时许,徐冬青在市开源大道和富强路交叉口执勤时,看到一辆牌号为豫QD4162小货车冒着烟在路上行驶,就急忙跑步上前拦下车查看情况,发现车上拉着大量电器,电器堆里有明火,且火势在向周围蔓延。徐冬青立刻与司机王建立及同车的两名师傅灭火,有效地控制了火情。
消防车赶到后,徐冬青又在现场指挥交通,疏导来往车辆(如图)。由于施救及时,火势很快扑灭,没有造成重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