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新发布的《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将正式实施。昨天,针对消费者关注的一系列问题,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解读。记者注意到,《办法》允许匿名举报,鼓励经营者内部人员依法举报;同时再次重申,非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投诉不予受理。这也意味着,以“打假”等名义实施的恶意投诉举报索赔将得不到支持。
公众举报违法行为可能会有顾虑,该负责人表示,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应当得到充分保护。因此,《办法》在鼓励支持举报方面:一是允许匿名举报。只要能够提供涉嫌违法行为的具体线索,并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举报人可以不提供自己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如果匿名举报人申请举报奖励,也要按照专门的规定来办理。二是鼓励经营者内部人员依法举报经营者涉嫌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三是加大对举报人的保护力度。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不得将举报人个人信息、举报办理情况等泄露给被举报人或者与办理举报工作无关的人员。
《办法》明确6种投诉不予受理:不属于市场监管部门职责,或者本机关不具有处理权限的;法院、仲裁机构、市场监管部门或者其他行政机关、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或者不能证明与被投诉人之间存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投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权益受到被投诉人侵害之日起超过三年的;未提供法定投诉材料的;其他法定情形。
这些规定被视为对规制恶意投诉索赔提供了依据,关闭了以营利为目的的所谓职业索赔人的投诉之门。
市场监管总局负责人介绍,目前投诉举报热线统一为12315,全国12315平台已上线运行,并支持网页、APP、微信、支付宝、百度等多种便捷的登录方式,可与全国企业法人库关联,消费者能随时随地向任何一家企业在线提出投诉举报,并直达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在线受理和反馈。
《办法》规定收到举报的市场监管部门不具备管辖权的,应当告知举报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市场监管部门提出。市场监管部门发现所查处的案件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市场监管部门。如果举报人认为市场监管部门不作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程序进行救济和监督。(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