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某与申请执行人胡某、贾某、张某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2014年8月,经遂平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法律文书生效后,马某拒不支付。胡某、贾某、张某于2015年分别向遂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马某非本地居民,一直避而不见,因找不到被执行人,且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将马某纳入了失信黑名单。
时隔5年,马某主动联系到执行申请人,并给执行干警打电话,要到法院履行义务。马某向执行干警说:“这几年因被纳入失信黑名单,对生活造成了巨大不便,所以今天到法院要将欠款全部履行完毕,希望法院能解除黑名单限制。”至此,马某已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遂平法院依法解除了马某的黑名单限制。(李蔚石华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