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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协调黄老太拿到赡养费

□全媒体记者 熊国森 通讯员 郭旗

  “感谢法院!你们到俺家里送钱,真是太感谢了……”日前,申请人黄老太坐在床头,对前来送赡养费的执行法官激动地说。
  接近年末岁尾,汝南县人民法院对涉民生执行案件工作更新思路,创新举措,细化执行各个环节,精准消除各种执行障碍,确保履行到位。
  该县三门闸街道杨刘村八旬黄老太与丈夫共生育五个子女。2009年,老伴去世后,黄老太一直跟长子王某生活,目前已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其责任田由二子王某某耕种,但王某某对其不闻不问。
  2019年1月,汝南县法院判决王某某自判决生效之日起每月支付黄老太赡养费200元,后王某某仅支付至2019年6月。黄老太申请执行后,王某某迫于压力,将1400元赡养费交至法院办案法官手中。“俺不是不愿意履行,而是俺两个就不能见面,一见就吵,可这样每月折腾着往法院交钱俺不愿意。”王某某面对办案法官委屈地说。
  考虑到黄老太的情况,执行法官决定先把赡养费给黄老太送去,并解决履行判决障碍问题。1月13日下午,执行法官来到三门闸街道杨刘村委了解情况,原来,黄老太与王某某由于种种原因,矛盾根深蒂固。
  鉴于此案的特殊性,如何确保母子今后顺利交接赡养费,办案法官改变传统的履行模式,提出第三方参与交付方案:王某某今后每月底交付的赡养费由所在村委代收,而后由村干部负责转交黄老太。黄老太和该村干部当即表示认可,王某某也认为法官提出这样的方案确实可行,对法官的善意做法表示感谢。黄老太想到今后每月能如愿收到赡养费,也露出了久违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