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郭建光
本报讯 3月15日,记者从市文明办获悉,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打造驻马店文明之城、好人之城品牌,弘扬伟大的母爱精神,在全社会树立尊重母亲、善待母亲、感恩母亲的良好社会风尚,市文明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七届“天中最美母亲”评选表彰活动。
活动主旨是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天中最美母亲”的模范行为引导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奉献爱心、奉献家庭、奉献社会,推动形成传递美好家风、孝老爱亲、崇德尚善的良好社会风尚。
评选范围包括,全市广大母亲(包括外来务工母亲及在驻居住的外籍母亲)。已入选往届驻马店市“天中最美母亲”的不再参与本次评选。
评选条件包括,有“大志”:体现女性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兼顾事业和家庭,在本职工作或岗位上积极进取,作出突出贡献,实现家庭、事业双丰收。
有“大孝”:传递良好家风家训,自觉弘扬家庭美德,积极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孝敬父母、公婆,事迹突出、感人。
有“大爱”:以德育人,科学施爱,用现代教育理念和方法教育子女,成效显著。大爱无边,奋战在疫情防控第一线。热心公益慈善事业,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精神。
有“大美”: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视自身道德修养,不断提升个人综合素质,勤俭持家,团结邻里,助人为乐、诚实守信、见义勇为、品格高尚。
评选表彰办法:各县(区)组织本辖区的评选推荐工作,个人可向所在单位或乡镇(街道)推荐,单位或乡镇(街道)初选后向所在县区文明办推荐,县区文明办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统一收集整理后向市文明办推荐报送,每个县(区)推荐3~5名候选人。市直单位或个人可直接向市文明办推荐或自荐。
市文明办将在认真组织收集、统计和初步筛选候选人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查核实主要事迹,整理候选人事迹材料,确定一批候选人入围2020年驻马店市“天中最美母亲”,在市级主要媒体进行公示。同时在驻马店文明网上设置网络投票平台,积极倡导投票、跟帖评议和点赞,使评选过程真正成为学习模范、崇尚模范、争当模范的过程。
根据候选人事迹和投票、评议结果,最终评选出第七届驻马店市“天中最美母亲”10名,并适时举办“天中最美母亲”颁奖典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