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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困难职工“娘家人”
市总工会出台24条措施保障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
  □全媒体记者 张新理 通讯员 李海涛
  本报讯 市总工会着力把解困脱困的好事办实、实事办好,让广大困难职工切实感受工会组织是真正的“职工之家”,工会干部是值得信赖的“娘家人”。昨日,记者从市总工会了解到,市总工会制定的《驻马店市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暂行办法》已经正式实施。该办法整合市直有关单位政策资源优势,制定生活保障、住房保障、就医保障、就学保障、就业保障等五个方面24条具体保障措施,为助推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提供了全方位、具体化、针对性的兜底保障机制。
  记者了解到,自市政府2018年8月印发《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驻马店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实施意见》以来,市总工会充分发挥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作用,紧密联系各成员单位,采取入户精准识别建档退档、开发网上帮扶推送系统、分类施策解决“五难”问题等方式,对城镇困难职工给予帮扶救助,我市在档城镇困难职工由2018年初的近1万户减少至目前的567户1672人,市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受到社会各界一致认可。
  为提升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实效,市总工会在充分调研、吸收借鉴外地及本市有效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多方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建议,起草了《驻马店市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随后又多次征求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充分吸纳、融合、多次修改,对生活保障、住房保障、就医保障、就学保障、就业保障等明确24条具体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