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张瑞芳
14岁“熊孩子”用手机充4万元玩游戏,在多方联系退款未果。王先生向《天中晚报》反映,孩子如果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充值游戏,能不能退款?记者对此事进行了采访。
王先生反映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学生在寒假期间不得不使用手机或者电脑进行网上学习。上网时间大增,也增加了未成年人玩游戏的几率。
昨天,王先生向记者反映:今年过年学生放寒假又加上疫情影响,自己14岁的儿子因需要每天用手机上网课,就把自己的手机交给儿子让他用来学习。当时自己没有想那么多,谁知一个多月过去了,最近家里需要用钱,去银行取钱时发现银行卡里的4万多元钱没有了。想想最近没有出过门,王先生也不会网上购物,怎么突然少了这么多钱?于是,王先生就去银行查询支出明细单。当他看到明细单子时,真是气不打一出来。去年放假期间,儿子因为买名叫“和平精英”的“吃鸡”游戏装备,花了1万多元钱。王先生狠狠地教训了儿子,本以为儿子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谁知今年寒假,他利用上网课的机会,偷偷玩游戏,竟然又花掉4万多元钱,王先生越说越生气。
警方支招
王先生当时选择报警,当警务人员了解到是孩子充值网络游戏造成的损失,非常同情王先生,并告诉王先生,此类事件近期发生过很多例,可是并不能构成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双方并不存在欺骗或者欺诈行为,并且是通过第三方购买。警务人员告诉王先生尽快与游戏公司取得联系,告诉对方由于孩子未成年,没有自我管控能力,希望游戏公司能够给王先生一个满意的答复。
王先生与腾讯公司客服联系,可一直都是电脑自动服务台,人工客服一直没人接听。
“我家上有老下有小。一年到头在外奔波劳累,就挣了几万块钱,没想到就这样被孩子买游戏花完啦。我们作为家长没有监督好孩子,是我们的责任,可孩子毕竟未成年,管控能力差,也希望游戏公司能够偿还一部分损失。”王先生激动地说。
律师说法
为此,记者联系了我市的律师王光山。王律师说,根据国家法律的规定,14岁的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只能从事跟他智商情商以及相关行为有关的活动,比如说到小卖部、商店买一些小额的产品,这在他能力范围之内。如果他超出了自己能力范围之内做一些事情,比如说大额的支付款项等,该行为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孩子通过手机支付,如果金额比较大确实超出了他本身的认知范畴的话,那应当说他这个支付行为属于无效的。所以说在这个案例中,如果孩子家长能够证明这个游戏充值的行为是孩子擅自做出的,没有经过家长同意拿手机来支付的,作为商家应当将款项全额退还,但是如果家长没有证据证明这个手机是由孩子使用,我认为这个退款是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应当退还。如果说要直接证据的话,可能会比较难,可以通过一些间接证据,比如说在某个时间节点手机确实没有在身边,或者通过一些其他间接证据证明当时充值这个行为是由孩子来实施的,不是由王先生本人来实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