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刘金霞
本报讯 近日,省财政厅对2019年度全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考核情况进行了通报,我市在全省综合评比中排名第一,市财政局被通报表彰为2019年度全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事故发生后,要不是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服务办公室拨付的这笔钱,恐怕我的病不会好这么快。”昨日,驿城区的赵某告诉记者。
去年10月,赵某在市驻新公路上行走时,被一辆快速行驶的汽车撞到头部,造成重伤,危及生命。随后,赵某被送到医院进行抢救。由于肇事车辆购买的保险额度有限,肇事司机和受害人双方家庭经济状况一般,根本无力承担高额的医药费。
事故大队的民警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立即帮助赵某向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服务办公室申请救助。在接到申请后,工作人员即刻对事故展开调查,在确认符合救助情形后,立即启动了救助程序。
2019年,全市(不含新蔡、正阳)共救助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280人,垫付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抢救费用及丧葬费用260笔,垫付金额1134.17万元,垫付案件数量位居全省第二,垫付资金规模位居全省第四,追偿救助基金垫付费用836.08万元,追偿资金规模位居全省第二。
2019年,市财政局不断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我市道路救助基金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由市财政牵头,市公安、卫计、农机、民政和中原农险等部门配合,依法及时对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进行救助,推动救助工作迅速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