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熊国森 通讯员 朱焕杰
本报讯“收到检察建议后,我局迅速行动,组织两个执法中队,全天24小时不间断开展渔政执法巡查,目前已巡查80余次,没收和销毁各类违规捕捞渔具51条……”日前,新蔡县农业农村局渔政执法大队队长单明春向该县检察院回复检察建议时说。
今年3月,新蔡县人民检察院在工作中发现,流经辖区内的小洪河、汝河等河道内存在多处张网捕鱼的现象,同时在该流域还存在未设置禁渔标识或者标识不规范等情形。今年从3月1日零时起至6月30日24时止,是该县辖区内所有河道、水库等天然水域的禁渔时间。
时值禁渔期,许多鱼类正在生成、产卵,而非法捕捞对鱼类繁殖带来极大危害,为遏制这种破坏生态资源情况的持续发生,保护鱼类资源的稳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该院干警及时进行走访、调查取证,并于4月3日向该县农业农村局送达检察建议书,建议其加大禁渔期期间的执法力度,查处一批违反禁渔期的违法作业、违法销售渔获物的案件;强化禁渔期管理工作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知晓度;建立健全禁渔期管理的长效机制。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新蔡县农业农村局党组高度重视,同时结合《河南省“中国渔政亮剑2020”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0年实行禁渔期制度的通告》要求,就禁渔期的监督管理工作召开专门会议,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禁渔行动领导小组,制订出台了《新蔡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禁渔期渔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
该局坚持对城区附近的水体公园、大型河道、港道等天然水域进行执法巡查;通过宣传车、广播喇叭、在醒目位置张贴禁渔通告及竖禁渔警示牌等形式,大力宣传渔业相关法律法规和2020年春季禁渔政策等;设置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来信来电;加强夜间与白天对天然水域的巡查力度,并与公安、海事、河长办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涉渔“三无”船只停泊和捕捞现象进行查处。
检察建议发出后,该院并没有坐等行政机关回复整改情况,而是积极与县农业农村局共商治理措施,多次参与巡查,了解禁渔期内禁渔令执行的实际状况,了解群众对禁渔期的认识,现场进行释法说理,让群众进一步了解禁渔期的重要性,切实做到与群众共同保护辖区内河湖的生态环境。
截至目前,非法捕捞情况大大减少,群众保护野生鱼类的意识逐步增强,生态环境进一步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