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驿城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能
当好公共利益“看护人”
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6件 全部得到有关部门回复

    对塌陷的地方进行修复,恢复了原貌。

  
  □通讯员 肖东伟 赵海洋 齐鑫文/图
  本报讯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近年来,因为路面塌陷造成交通事故的案例数不胜数,而城市道路的全面检查和整改修复就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让城市更加美丽、人民群众出行畅通无阻,驿城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能,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情况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协同相关部门,共同为城市发展保驾护航,取得良好成效。
  2019年末,驿城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办案检察官途经市驿城大道和置地大道交叉口时,发现人行道中间出现大面积塌陷。由于路面塌陷很深,让原本宽阔的道路变得很狭窄,且在塌陷区域没有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鉴于路面塌陷严重危害公共交通安全,出于职业敏感,检察官当即向主管院领导汇报了情况,并经检察长同意,对发现问题开展立案调查。经依法调查查明,道路塌陷是因为热力管道工程铺设完成施工后,填埋的开挖管道坑区不符合标准,填埋的坑区出现大面积坍塌现象,导致人行道路面坍塌。检察官还对市区其他人行路段进行走访调查,发现多个地段存在人行道路面塌陷的现象。
  为此,检察机关积极与市城市管理局进行沟通,要求市政部门履行职责,督促施工方尽快完工。
  经过沟通后,市城市管理局立即对国电驻马店热电有限公司热网支干线铺设工程管理情况进行调查,发现在此次热电施工过程中,共有置地大道以北2处、以南7处污水连接管被挖断。
  根据调查得知,该项目支干线铺设工程施工方为驻马店市一家公司。2019年4月初,施工方在市区驿城大道(开源大道至雪松大道段)铺设热力管网时,在没有办理开挖手续的情况下,擅自违规开挖西侧人行道。在市城市管理局的多次督导下,施工方才到市政服务大厅领取了开挖道路申请表,市政管理人员根据申请对现场进行了勘察。之后,施工方就再没有去办理审批手续,继续无证开挖施工。
  针对以上问题,市城市管理局对该项目先后两次下发整改通知书,但问题始终未得到有效解决。
  为维护公共权益,2020年1月13日,驿城区人民检察院依照《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十五条第三款,向市城市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其对塌陷人行道路进行监督整改,恢复正常路况,保证市民的通行安全,并对造成路面塌陷的建设方依法追责,保证社会公共利益不受损害。同时,建议对全市市政道路上开挖后的热力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排查有无上述路面坍塌问题,消除隐患。
  检察建议书下发后,市城市管理局领导高度重视,将检察建议向施工方通报,讲明利害关系,责令施工方限期完工。
  疫情防控工作逐渐稳定后,在检察机关和城市管理部门现场监督及指导下,施工方组织人员及时对路面塌陷的地方进行修复,恢复了原貌。此次道路公益诉讼的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自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实施以来,公益诉讼正在发挥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看护人”的重要角色。特别是在2019年以来,驿城区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切身利益问题,依法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雄烈士权益保护等领域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在生产安全、产品质量安全、公共交通安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不特定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探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共摸排公益诉讼类案件线索36件,立案3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6件,全部得到有关部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