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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物考古管理所再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全媒体记者 孙莹莹
  本报讯 近日,河南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表彰2017~2019年度河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决定》(豫文〔2020〕43号),市文物考古管理所再次被授予“河南省文明单位”称号。至此,该所已连续四届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该所以省级文明单位创建为契机,以保护文物弘扬历史文化为己任,以狠抓干部职工思想道德教育为基础,以全面提升个人素质和整体工作水平为目标,以开展道德讲堂、志愿服务、岗位练兵为平台,坚持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和文物保护两手抓、两促进,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各项工作都取得了突出成效。2010年该所被驻马店市人民政府授予集体二等功,业务骨干刘群、齐雪义荣立个人二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