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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平县人民法院一天执结35万余元案款
  本报讯近日,遂平县人民法院一日内执行到位案款35万余元。
  史某系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因其有能力执行而拒不履行,执行法官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下达了限制高消费令。史某感受到“失信黑名单”和“限高令”的双重压力,这才慌了神,便连忙将欠款5万元还给申请人。
  某食业公司因拖欠农户胡某、张某生猪款,被法院强制执行。最终,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劝说和强大的失信执行惩戒措施的威慑下,该公司将欠款转至胡某、张某二人账户,执行到位案款30万余元。至此,两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予以成功执结。
  遂平法院通过加大对被执行人实施信用惩戒措施力度,使失信人迫于舆论和道德压力,逐渐转变思想,主动履行法定义务,促使执行效果显著提升。(袁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