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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媒体记者 刘金霞 通讯员 张振宇
本报讯 5月27日6时13分,在市区一十字路口,一大型货车为逃避电子眼抓拍,竟让一男子走在车前方,用身体挡着车牌号。6月3日上午,记者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了解到,对这辆车故意遮挡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
据悉,民警发现该车的违法行为后,通过查监控找到该车辆的行动轨迹,最终发现该车辆牌号为豫QD2869。最终,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第九十条,《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对豫QD2869车辆故意遮挡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
在此提醒大家故意遮挡号牌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员一定要遵纪守法,文明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