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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蔡县人民检察院同级监督促司法公正
    会议现场。

  本报讯(文/图通讯员 梁云琪 戚晓刚)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会议是贯彻落实相关法律规定的具体举措,也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一种重要方式。近日,上蔡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闫宝列席上蔡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并就曹某诈骗一案发表检察机关意见。会议由上蔡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曙光主持。
  会上,闫宝认真听取案件承办法官的阐述汇报后,立足案情,从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定罪量刑以及社会危害性方面充分发表检察机关意见。同时,闫宝表示,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对于促进检法两院形成司法合力,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有重要意义。
  王曙光指出,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是司法改革的一项重要成果,有助于形成司法共识,把案件办得扎实、办得过硬。在今后的工作中,法、检两院将继续健全完善检察长列席审委会规范化、常态化工作机制,有效建立监督与配合的良性协作关系。
  据悉,自“两高”发布《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以来,上蔡县人民检察院积极与法院协调配合,加强在重大疑难案件法律适用等方面的良性沟通,形成打击犯罪、维护司法公正的合力,共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司法公信力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