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刘金霞通讯员刘旭辉)为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监察对象澄清正名,推动形成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昨日,记者从市纪委监委获悉,今年初以来,驻马店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已对19起失实检举控告涉及的23名党员干部予以澄清正名,全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部门共接收信访举报1676件次,同比下降38.45%。
“干活累点不怕,就怕被冤枉。感谢组织为我卸下了思想包袱,还我一个清白。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更好地履职尽责、更好地为群众服务,多为群众解难题、办好事、办实事。”在驿城区纪委监委组织的澄清会上,该区一乡长激动地说。
自省纪委监委印发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通知以来,驻马店市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建立完善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打击诬告陷害等工作机制,集中澄清一批失实检举控告、查处一批诬告陷害案件。澄清主要通过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进行,几种方式可以合并使用。市纪委监委要求,使用当面、会议、通报方式澄清的,应同时使用书面澄清。
“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市纪委监委把依规依纪依法贯穿澄清工作始终。”市纪委监委法规室祝庭显说,澄清工作严格遵守相应原则和使用情形,在启动程序上,由承办部门提前进行评估,并提出书面建议和方案,经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能实施。其中,涉及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必要时呈报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审批。
在进行澄清的同时,市纪委监委注重深化澄清成果的运用,密切与组织人事部门联系,及时通报澄清工作情况,并加强跟踪分析,逐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对诬告陷害并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坚决进行打击,并在适当范围内进行以案促改,积极营造有利于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