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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平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

  本报讯近日,遂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
  2014年5月,被执行人刘某驾驶着挂靠在某公司但实际车主为自己的重型厢式货车在阜阳市发生交通事故并致使案外人祁某、张某重伤,交警判定刘某负主要责任,张某将申请执行人和李某一并告上法庭,最终认定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偿还张某15万元。随后,该公司行使追偿权起诉刘某承担还款义务,在法院下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刘某偿还某公司代为承担的15万元赔偿款后,刘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最终该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刘某表示自己没有能力偿还,对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执行措施不以为然。对此,执行法官经过合议决定对刘某采取拘留等处罚措施,最终刘某幡然醒悟。刘某在执行法官的陪同下与某公司通过面谈达成了还款协议,并将所欠下赔偿款全部给付该公司。(张学军张家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