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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款送至家门口 温情执行暖人心

  本报讯(文/图全媒体记者李玉荣通讯员正杨)近日,正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李伟、李小东一行驱车20余公里,来到申请执行人张某家中,将20.425万元的执行款送到生活困难、行动不便的张某手中(如图)。张某的父亲接过执行款感动得热泪盈眶,连声向执行法官道谢。
  2019年5月10日,在给郭某楼顶隔热层施工过程中,因焊接的钢管断裂,张某从施工架上摔下,造成头部重伤。经法院判决,郭某赔偿张某433496.18元,除去首次垫付的107900元外,还需赔偿张某325596元。判决生效后,郭某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已经生效的判决文书,张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得知张某成了植物人,丧失劳动能力,只能靠轮椅行动这一状况后,找到被执行人郭某,告知其张某现在的生活状况和这笔钱对张某的重要性,同时向其耐心释法,讲述了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严重后果。但郭某以没有能力偿还为由拒绝履行义务。干警采取对被执行人搜查、拘留及财产调查等措施,发现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干警联合被执行人郭某所在的村委干部共同做被执行人的工作。迫于压力,被执行人郭某通过贷款以及向亲朋好友借款筹集了20余万元,找到执行干警和张某,双方经过协商,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考虑到申请执行人张某行动不便,执行干警上门为其送去执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