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王燕张少杰)近日,驿城区人民法院速裁团队采取网上办案的形式,组建微信群与当事双方交流,顺利审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今年2月,驿城区人民法院速裁团队受理了原告乔某某诉被告开封市某公司及魏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案,原告要求被告向其支付拖欠的货款。当时疫情正盛,为不耽误案件的正常审理,驿城区人民法院速裁团队采取网上办案的形式,组建微信群,充分争取当事人的意见后,通过微信与双方展开调解。经多次沟通,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魏某某在期限内向乔某某履行支付货款的义务。
案件调解结案后,承办人本着化解矛盾、案结事了的原则,不断督促被告履行调解义务。临近履行的最后期限,承办人通过微信向被告发出告知书,告知其不履行将面临发布失信、限制高消费、涉嫌拒执罪等不利后果。履行期间,被告提出资金暂时有困难。承办人又多次做原告工作,取得原告谅解并再次宽限还款期。最终,通过数十次的微信沟通、语音通话和电话联系,案件得以完全履行。
案件从立案、审理到履行给付到位,双方当事人均未到过法院,承办人与双方当事人也未谋一面,全程通过网上进行,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
驿城区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始终坚持将调解贯穿始终,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