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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名驾驶人终身禁驾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刘金霞)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获悉,我市有53名驾驶人因严重交通违法被终身禁驾。53人中,有19名驾驶人是因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而被终身禁驾。
  据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宣教科科长张振宇介绍,终身禁驾有两种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百零一条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此次曝光的53名终身禁驾名单中,由34名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而被终身禁驾,另外19名驾驶人因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被终身禁驾。”张振宇说,其中年龄最小的一名驾驶人才22岁,因醉驾造成交通事故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记者了解到,公安机关已将这些禁驾人员名单录入驾驶人管理黑名单,一旦发现禁驾人员上路或者报考驾驶证,系统就会自动锁定报警。如果驾驶人被终身禁驾后仍开车上路,一旦被交警部门查获,将按照无证驾驶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驻马店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一定要时刻牢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自觉抵制交通违法,安全文明出行;当在道路上发生没有人员伤亡的轻微交通事故时,驾驶人应按照快速快赔的方式进行处理;若有人员伤亡或其他违法行为的,驾驶员应立即停车、抢救受伤人员并保护好现场,迅速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