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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开展以工代训可领补贴每人每月补贴200元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刘金霞)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不同程度面临生产经营困难。不要担心,“以工代训”补贴帮到你!昨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加大稳就业、保就业力度,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近日联合转发《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河南省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的通知》。
  根据《通知》要求,我市将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参保企业应急稳岗返还政策延长1年,执行期限到2020年12月31日。加快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支持参保企业不裁员、少裁员。其中,对中小微企业,2020年12月31日前返还标准可提高至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提高返还标准后,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要尽快补发2020年度返还资金。
  根据《通知》要求,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6个月以上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以工代训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以工代训补贴和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补贴不得重复享受,此项政策继续执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我市在全省以工代训补贴范围政策基础上进行一些创新。企业新吸纳就业人员以工代训,对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可根据吸纳人数,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可根据以工代训人数,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各类企业开展以工代训的,可根据以工代训人数,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新政策从2020年5月起施行,政策受理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中列支。以工代训补贴与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补贴不得重复享受。按原有政策已落实以工代训补贴的企业,不得利用原有职工身份享受二次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