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上蔡县人民检察院为6起拟相对不起诉的危险驾驶案件举行的公开听证会上,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闫宝强调,对危险驾驶案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
本报讯(通讯员 魏排星 李燕)为切实提升危险驾驶案件办理质量和社会综合治理效果,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在促进社会治理中的职能作用,深化检务公开,近日,上蔡县人民检察院对6起拟相对不起诉处理的危险驾驶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由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闫宝主持,全体检察委员会委员、案件承办检察官出席听证会。县纪委监察委、县委政法委、县人大、县政协有关同志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代表应邀出席。县公安机关办案人员、6名犯罪嫌疑人所在村委负责人等13人参加听证会。
会上,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李洪波向犯罪嫌疑人告知了权利义务,并宣读听证会纪律要求。
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李银中核实了6名犯罪嫌疑人身份,介绍了6起危险驾驶案件的基本案情,提交拟相对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尚素丽传达了《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提升醉驾案件相对不起诉质效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介绍检察机关从社会治理角度促进醉驾犯罪案件刑事司法与行政处罚有效衔接,对犯罪情节轻微、真诚悔罪的拟相对不起诉人开展社会教育、矫正的相关规定。
村委负责人分别介绍了各犯罪嫌疑人的社会表现、教育矫正措施落实情况。
各犯罪嫌疑人分别进行了现场表态发言,纷纷表示认罪认罚,将深刻汲取案件教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绝不再犯。
听证人员就与案件有关的问题进行了提问,承办检察官一一进行了解答。
在场的听证人员表示,检察机关对案件事实认定清楚,审查程序合法,运用法律适当,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拟相对不起诉决定。并表示,检察机关举行公开听证,不仅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是保障司法公平、公正、公开的重要体现。
随后休会10分钟,检察委员会就6起案件是否符合相对不起诉条件进行了充分讨论后,一致同意对犯罪嫌疑人所作的相对不起诉决定,并在听证会上宣读了检委会意见。检察长闫宝现场对6名犯罪嫌疑人的不起诉决定进行了宣布。相关法律手续在听证会结束后由承办案件的检察官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闫宝在讲话中指出,召开公开听证会,是进一步促进检察机关公开、公平、公正、透明行使法律监督职责,提升检察机关办案透明度的有力举措。危险驾驶犯罪案件危害公共安全,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对此类案件的处理体现出法治思维,实现“三个效果”的统一,是检察机关发挥职能,促进社会治理的重要指标。
闫宝强调,对危险驾驶案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对刑事案件举行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强化法治思维,规范司法行为,不断深化检务公开,以实际行动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的具体体现。
闫宝表示,今后,上蔡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总结经验,不断探索和完善公开听证的工作机制,逐步扩大公开听证适用范围,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检察工作在阳光下公平、公正运行,推动检察工作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