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闫宏伟通讯员刘俊凯)8月20日,高新区召开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中央和省市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会议精神,并对整治的具体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议指出,要准确把握整治工作的时间节点和政策,集中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按照调研摸底、有序推进、深入整治、建立长效机制4个阶段全面开展整治活动,重点清理整治2013年以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特别是全国和全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会议后新出现的违法问题。要严格按照《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要求和省市的部署,坚决防止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乱象。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抓紧时间对各类数据进行再核实、再认定,确保数据的真实性。采取张贴公告、发短信、布置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宣传到每一个村(社区)、村民组和居民,让整治政策特别是“八不准”及上级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到家喻户晓,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同时要严格执法,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每周坚持开展联合动态巡查,建立明察暗访机制,严查7月3日之后新发现的乱占耕地建住宅、厂房、仓库等问题,该拆的拆,该没收的没收,该问责的问责,该复耕的要限期复耕,对新增占用耕地建房保持零容忍。对于制止不力、查处不严、逾期不处理、弄虚作假等行为一律从严查处。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问题的复杂性和整治的艰巨性,依法依规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决不能因处置不当,出现闹访上访、群体性事件等遗留问题。一要深入排查。排查结果要公平公正,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一视同仁处置,既要整治乱占耕地建住房的,也要整治乱占耕地建管理用房、工商类用房的,既要整治老百姓乱占耕地建房,也要整治乡镇政府、村委等乱占耕地建房,确保公平公正处理。二要区别对待,分类处置。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既包括住宅类房屋,也包括公共管理服务类房屋,以及工矿、仓储、商服等产业类房屋,既有历史原因形成的,也有不同政策矛盾下产生的,一些乱占耕地建房,是因为合理需求得到没有满足造成的,对于这些,要实事求是、区别对待,既要处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也要保障农民的合理需求,保护好农民的切身利益,决不能搞“一刀切”。三要标本兼治。在规划、管理上下功夫,加强土地利用管理,合理使用生产、生活、生态用地,加大闲散建设用地整治,按照“一户一宅”原则,优先用于农民自建用房。同时要加强房屋建设的监管,符合规划条件的,要支持农民建房,不符合的要及时制止,决不能形成事实了才去管理,切实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