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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9月22日
中秋、国庆临近
市消协发布消费警示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刘金霞 通讯员吴彦华)中秋、国庆即将来临,根据近几年的消费投诉热点,近日,市消费者协会发布中秋、国庆节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安全、放心和理性消费。
  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记住这几点,依法维权更轻松:一定要索取并保存好发票及其他消费凭证;消费凭证上应注明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数量、价格等内容;如果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遇到纠纷,应及时与商家沟通、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商务部门、旅游部门、消费者协会等部门投诉。
  慎重选择月饼等食品。购买月饼及其他食品时应选择证照齐全有一定信誉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购买时要查看产品包装是否规范、完整,信息是否齐全。此外,还应检查内包装是否完好无损,有无变质现象等。
  节假日餐饮消费要厉行节约,避免浪费。中秋、国庆长假期间,家人及亲朋好友选择在外就餐较多,消费者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首先注意饮食安全,选择安全菜肴,注意餐饮具卫生。其次,要厉行节约,合理安排菜肴,避免浪费,提倡“打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