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未占据盲道 停车位以外道路也不能停车
车辆违法停放。
本报讯(文/图 全媒体记者王永良)“我的车没有占据盲道,只是停放在人行道边上,却被交警贴了违法通知单。停在人行道上也违法吗?”10月22日,居住在市区白桥路南段一小区的居民冯女士拨打本报新闻热线2830110反映。
记者在现场看到,冯女士的车停在位于白桥路南段道路西侧的人行道上。冯女士告诉记者,她的车是昨天晚上9时停放在这里的。“之前我也经常将车停放在人行道上,也没有贴过罚单。我的车又没有压盲道,难道也违法吗?”冯女士不解地说。
据了解,冯女士将车停放在人行道上属于违法停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明确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采访中交警告诉记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二)交叉路口、铁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外,不得停车。
(线索来自283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