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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12月08日
我市禁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在重点道路通行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刘金霞)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获悉,从12月7日起,禁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在重点道路上通行。
  据悉,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强化全省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措施的通知》要求,经市政府和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同意,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决定禁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在重点道路通行。
  禁行道路为驻马店市境内所有国省道、高速公路、县乡公路、城区街道等重点道路。禁行车辆主要指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自12月7日起,禁行道路上禁行车辆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认定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行驶”的非法行为,依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