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及相关政策,上蔡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中心(前身为上蔡县财政投资总公司、上蔡县生产资金管理局)现对下列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公告催收,要求下列债务人(担保人)或继承人立即向上蔡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中心履行相应的还款义务,如借款人、担保人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的,相关承债主体应立即履行还款义务、清算主体应履行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本公告仅列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借款本金及占用费余额,均为债务人及担保人履行义务的范围。本公告如存在刊登错误,应以借款合同、借据为准。)
联系电话:0396-6916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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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蔡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中心
2020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