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文/图 全媒体记者 陈红 通讯员 蒋军华 李异红)12月21日下午,由省交通运输厅法规处处长常琳、副处长任广华等组成的省交通运输厅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核查组一行,在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鲁武汉、执法支队支队长刘红伟等人的陪同下来到驿城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进行实地核查(如图)。
核查组一行首先来到大队信息指挥中心,实地查看并听取了科技执法系统的运行情况汇报,仔细了解了执法系统取证、立案、审核、处理等程序。核查组对窗口部门投诉受理中心、行政执法服务大厅、检测中心进行了实地检查,详细询问了“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标准情况以及投诉工单受理情况,并仔细查阅了相关工作台账。在实地检查过程中,常琳对该大队法治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强调,基层执法大队一定要加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省厅“八不准、六严禁、四必究”的要求,进一步提高科技创新以及综合执法的能力。
此次深入调研核查主要是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第三次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重点评价检验基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贯彻落实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要求的具体举措、成效和存在问题,对增强依法行政,全面提升交通运输执法能力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