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刘金霞)为加强机动车排放污染控制,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近日,驻马店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全面启动驻马店市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I/M制度)的通知》,2021年4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启动驻马店市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
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是指在用汽车在上线进行年审时,由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对其进行排放检验,检验不合格的车辆应当维修,最终达到改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状况的制度。
为有效推进超标排放汽车维护修理,减少汽车排放污染,驻马店市于2019年8月开始启动了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站(以下简称M站)建设工作。截至目前,驻马店市已建成M站14家,基本具备维护维修保障能力。首批建成的M站即日起开始试运行。在此基础上,根据汽车排放治理市场业务量和布点情况,积极引导下一批M站建设,逐步形成我市汽车尾气超标治理维护网络体系。
2021年4月1日起,全市凡是经汽车排放检验机构检测、路检路查及停放地抽测、入户抽测、遥感遥测等超标的汽车,应当在被告知尾气排放超标后,于15日内到具有资质的M站进行维修治理。对在汽车排放检验机构检测发现的超标排放汽车,汽车排放检验机构通过书面告知、手机短信等方式通知汽车所有人或使用人到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站维护修理。经治理维修竣工后,凭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维修结算清单到汽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进行复检,未到有资质的M站进行治理维修的汽车将无法进行复检、解锁和正常年审。
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是加强汽车尾气排放污染治理的重要举措。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开展,驻马店市交通运输局和生态环境局具体负责指导、协调全市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的实施工作。交通运输部门依法监督指导汽车排放维护修理工作,要在网站公示辖区内M站名录和联系方式;生态环境部门依法监管尾气排放超标车辆,负责汽车排放检验的监督和管理工作,要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终端等便于公众获取的方式,公布本行政区域内汽车排放和检验机构的信息并及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