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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5月20日
确山县纪委监委强化“三保障”
实现案件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本报讯(通讯员 罗倩倩)“你们办理的王某违纪案,被调查人主体身份情况调取不规范、不完整,需要进一步核实。另外,证据链条不完整,审理室列出了相关问题清单,请你们取回并进行相应完善。”日前,确山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在案件审理中发现问题,对有关案件退回补充调查。
  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以保障案件质量为核心,以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两把尺子”为准则,强化“三保障”,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实现案件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我们对案卷采取‘一看三查’模式,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程序合规、手续完备。”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说。该县纪委监委保障案件质量,坚持“实体审、程序审、财务审”三审并重,全面审理。既审“事实证据”,又审“程序手续”,对程序不规范的一律不予受理,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一律退回审查调查。抓好涉案财物处置工作,加强对涉案款物的认定、查扣、移交、保管、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审核。加强对使用调查措施和证据合法性的监督审核,以刑事诉讼标准规范取证行为,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纪法适用关。2020年以来,共退回补充审查调查案件8件。
  同时,为保障人员配强,夯实人才基础。该县纪委监委制订并印发了《确山县纪检监察机关审理人才库组建工作方案》,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推荐选拔案件审理人才,组建审理人才库,配强审理干部队伍。通过强化日常培训、集中研讨、举办专题业务培训等方式,加强审理队伍能力素质建设。“通过业务技能培训,我对纪法衔接、法律法规的适用有了新的认识。”该县案件审理室干部说。
  该县纪委监委保障结果运用,及时开展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纪律处分决定的送达和宣布、职务变动、工资调整、年度考核、党员权利恢复等情况,查看纪律处分执行情况是否及时、到位、规范、准确。执行与回访相结合,对受处分人特别是受到轻处分的在职党员干部,结合《关于对受处分处理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回访教育的实施办法》,因人施策开展暖心回访工作,助推“有错干部”向“有为干部”的转变,做实做细案件审理的“后半篇文章”。2020年至今,共监督检查33个单位执行处分决定情况,回访受处分处理党员干部315人。
  “我们将继续立足职能,着力发挥促进完善发展、监督保障执行作用,以审理工作高质量助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