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马国省 通讯员 王东升)按照住建部、发改委、财政部等六部门工作安排,2022年度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申报工作开始。
据了解,申报范围为:市中心城区及县城建成于2000年底前,房屋结构安全、不宜整体拆除重建,但公共设施落后,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已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拟通过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实施改造的棚户区(居民住房)、以居民自建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不属于实施范围。2000年底后建成小区纳入改造计划的,建成年限不得晚于2005年底,且在2022年计划中占比不得超过15%(按居民户数计)。2025年底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驻马店市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驻政办〔2021〕6号)文件工作安排,县区政府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责任主体。6月10日前建成于2000年底至2005年底前城镇老旧小区的居民以小区为单位携带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到辖区街道办事处申请,街道办事处初审(验房产证原件、留本人签名的复印件)、汇总后报送各县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主管部门,各县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主管部门会同本地发改、财政部门制订2022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按照规定时间上报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各县区咨询电话如下:驿城区住建局2928726 开发区建设交通局2666097 遂平县住建局4950678 西平县住建局2756280 上蔡县住建局2355301 汝南县住建局8127699 平舆县住建局5022665 正阳县住建局8966882 确山县住建局7022319 泌阳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7988739 新蔡县住建局273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