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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6月03日
市直重症慢性病到期复查开始了
  市直重症慢性病患者:
  为确保市直重症慢性病待遇的连续性,根据《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重症慢性病管理办法>的通知》(驻人社医疗[2015]7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对2021年6月30日到期的重症慢性病人员进行延期复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1.对象:市直2021年6月30日到期的驻马店市直重症慢性病人员。
  2.时间:2021年6月3日~2021年6月28日。
  3.复查医院:驻马店市中心医院、驻马店市中医院、驻马店市第一人民医院医保办。
  4.方法: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重症慢性病就医证、近期病历或相关检查单,自主选择就近的指定复查医院,领取《重症慢性病延期审批表》,附检查单或病历复印件,由重症慢性病专家鉴定,符合条件的予以延期,有效期3年。
  5.复查不收费用,需检查的费用自理。
  因故不能现场复查的,到鉴定现场登记,汇总后另行通知;不复查、不登记的,逾期视为放弃。咨询电话:驻马店市中心医院0396-2726492驻马店市中医院0396-8220212驻马店市第一人民医院0396-2929078监督电话:市医保处0396-2881822
  (注:此次慢性病复查通知对象不包括县、区参保人员)
  驻马店市医疗保险处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