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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6月09日
2021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暑期放假时间确定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7月5日放暑假
暑假期间 严禁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不得安排假期补课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刘金霞)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幼儿园原则上7月5日暑假正式开始,普通高中7月14日暑假开始,8月31日报到,9月1日(星期三)正式上课。近日,市教育局出台《关于2021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暑期放假的通知》,《通知》指出,暑假期间,严禁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不得安排假期补课、不准举办复习班和各种形式的培训班。
  《通知》中明确规定,暑假期间,科学合理布置暑假作业,严禁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不得安排假期补课,不准举办复习班和各种形式的培训班,按照有关规定,严禁学校和教师假期以办班名义乱收费,严禁公办中小学教师在民办教育机构及校外的任何文化课补习班、培训班兼职、任课,严禁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民办教育机构举办的各种形式的补课和培训。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有令不止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严禁公办普通高中举办复读班。各县区教育局及局属各高中坚决禁止公办普通高中举办复读班。省、市示范性高中要起带头作用,模范执行规定。对有复读需求的学生,应引导其到民办学校或政府举办的高中复读学校就读。
  严禁下达高(中)考升学指标和炒作高(中)考“状元”。各县区要坚持正确的教育政绩观和质量观,建立健全科学的教育教学考核评价和质量监测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给辖区学校、教师下达高(中)考升学指标,不得以高(中)考升学率或考试成绩为标准对学校和教师进行排名和奖惩。高、中考结束后,严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炒作高(中)考升学率、高(中)考“状元”。
  此外,暑假期间是学生流失的高发期,各县区要高度重视,严格控辍保学目标责任制,健全家校联系制度,组织广大教师利用暑假时间进行家访,对以往掌握的有辍学风险的家庭困难及单亲、残疾、留守等特殊学生群体重点进行监控。督促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责任,督促未成年人完成义务教育,确保学生假期后如期返校、就学,杜绝辍学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