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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版:01版
发布日期:2021年07月15日
你领到高温津贴了吗?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用人单位应当向从事高温作业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并为高温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
  ●河南省高温津贴的发放时间为6月~8月,连发3个月,发放标准为10元/天。
  ●如出现拒发、欠发、少发、漏发高温津贴,劳动者可拨打12333投诉。
  详见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