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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7月15日
汝南县公安局成功调解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案
  本报讯(通讯员 葛生 张东旭)7月13日,在汝南县王岗镇卢岗村从事土地承包建设的李某为感谢汝南县公安局办案民警连日来的辛勤付出,将一面绣有“感谢人民好警察,为企业保驾护航”字样的锦旗送到办案民警手中,以示感谢。
  2020年4月,汝南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受理了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案。在汝南县王岗镇卢岗村卢岗南湾承包土地的李某,因拖欠农户租金,部分农户将李某果园的大门和所承包土地的围墙等损毁,导致李某的财物受损。
  治安大队受理该案后,主办民警任根伟通过调查了解到,双方是邻里关系,犯罪嫌疑人胡某等人对自己的不法行为有一定的认识,有赔偿意愿。李某也想尽快恢复经营,双方具备调解的基础。
  根据以上情况,治安大队教导员陈福广和民警任根伟多次到农户家中,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通过释法说理,向胡某等农户说明其违法犯罪行为可能面临的刑事责任,让其明白处理纠纷要依法依规,不能采取违法犯罪的手段。同时,向李某说明邻里关系和谐共处的重要性。经过沟通,胡某等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自愿认罪认罚。李某亦表示接受道歉,希望公安机关对胡某等人从轻处理。最后,双方达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