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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7月28日
本月起 我市取消“4050人员”参保限制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刘金霞)取消河南省内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取消“4050人员”参保限制……昨日,记者从驻马店市企业养老保险中心获悉,省人社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的通知》,一系列利好措施更为便民利民。新规定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通知》中明确规定,全面取消企业职工养老省内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在全省范围内流动时,无须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转移,直接在省内新就业地建立新的养老保险关系,原养老保险关系暂由原经办机构留存。
  河南省将打破参保地域限制,对处于劳动年龄段中女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的劳动者,在任何地区都可以办理参保手续,参加当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通知》明确,深入推动“放管服”改革,简化参保人员待遇领取地的确认和待遇领取手续。在河南省统一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前,由最后一个参保地负责确认参保人员待遇领取地,同时负责发起与待遇领取地、各养老保险关系保留地社保经办机构的业务协同,由待遇领取地确认并负责归集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核准历史参保信息。
  河南省统一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后,参保人员在河南省内流动就业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由最后一个参保地负责归集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关系、核准历史参保信息并按规定核发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简化跨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办理方式。按照之前的规定,跨省转移要本人前往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参保凭证,然后交给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时间较长。按照新规定,流动就业人员跨省转移接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可由新就业地工作单位为其申请办理转入养老保险关系手续,也可由参保人直接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掌上“12333”App,或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极大地方便了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