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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8月05日
今年上半年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117件 1424人受到处分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刘金霞)昨日,记者从市纪委监委获悉,2021年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973件次,处置问题线索3312件,谈话函询277件次,立案1117件,党纪政务处分1424人(其中党纪处分1149人)。处分县处级干部21人,乡科级干部158人,一般干部499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746人。
  今年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62起,处理229人,党纪政务处分168人。其中,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62起,处理100人,党纪政务处分70人;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100起,处理129人,党纪政务处分98人。
  此外,2021年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共4438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2972人次,占总人次的66.97%;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1034人次,占23.30%;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189人次,占4.26%;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243人次,占5.48%。
  记者了解到,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指: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
  “四种形态”的针对对象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目的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党员严格要求,规范纪律,增强意识,服务人民。通过监督执纪来营造不敢腐的氛围,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关口前移,真正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