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刘金霞)昨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维护疫情防控和防汛救灾期间市场价格秩序,保障市场价格水平基本稳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该局对加强防疫防汛用品及蔬菜、水果、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监管事项进行了通告。
各相关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自觉加强价格行为自律,增强社会责任感,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市场保供稳价工作;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相互串通,哄抬价格,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扰乱市场价格秩序;要明码标价,真实明确标明商品零售价格,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的防疫、防汛用品和生活必需品;不得利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同时,各相关经营者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牟取暴利。行业协会或者为商品交易提供服务的单位,应当强化行业自律,倡导诚实守信。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防疫、防汛用品和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力度,对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坚决打击,并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对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的罚款;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广大市民积极监督相关市场主体,发现各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拨打12315举报电话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