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张锟通讯员 白云峰)今年初以来,市司法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复议、公共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职能作用,不断加强前端预防、强化源头化解、有效减少诉讼增量,取得明显成效。
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市司法局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提档升级,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确保矛盾纠纷60%化解在村(社区)、30%化解在乡镇(街道)、10%化解在县(区)。落实定期排查机制,村(社区)每周开展一次排查,乡镇(街道)每月开展一次排查,县(区)每季度开展一次排查。不断健全完善组织体系,配齐配强专职人民调解员,目前全市共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604人。将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和经费保障工作列入全市平安建设考评和依法行政考核内容。指导各县区司法局开展“民转刑”命案防范专项行动,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2021年以来,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排查2260余次,受理案件12244件,调解成功11878件,调解成功率97.01%,防止群体性事件18起。
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制度优势,努力打造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新格局。市司法局严格推行“两会四审”,进一步夯实行政复议工作基础。建立“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度”,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公布受理咨询电话和邮箱,实行网上受理,加强行政复议宣传,公开行政复议流程、法律文书、一次性告知文书等,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2021年以来,全市共收到复议申请案件254件,告知处理78件,办理案件数184件,维持类119件,改变类41件,终止审理32件。
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市司法局制订《驻马店则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明确十四五期间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各项任务,推进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整合司法行政资源,制订事项清单、服务标准和考核细则,健全规章制度,公示业务范围、岗位职责和业务流程图,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
2021年以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899件,为受援群众取得利益或挽回损失1787.64万元。推进公证质量和公信力进一步提升,切实提高我市公证的知晓率和满意度。2021年以来,全市公证机构办理各类公证865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