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人民法院评选表彰2021年 上半年“学习之星”
本报讯(通讯员 李凯)近日,平舆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2021年上半年“学习之星”评选表彰活动。
2021年上半年,平舆县人民法院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警践行为民宗旨,积极担当作为,涌现出一批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先进典型。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各党支部推荐、院机关党委初评、院党组研究,结合干警表现,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评选出2021年上半年“学习之星”。
平舆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云峰为“学习之星”颁发纪念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