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排队领取“红包”。
本报讯(文/图全媒体记者王建成)很多市民都会看到这样一种现象:小区的电梯里、灯杆上以及道路两边的广告箱上,会贴有各种各样的广告。当然了,小区里的这些广告不是随便贴的,都是要收费的。还有那些在小区摆摊设点、搞活动,也都是要收取租金的。你想过没有,这些公共区域的收益应该归谁所有?9月29日,位于市交通路西段的美庐园小区业主委员会,给出了业主想要的答案。
当日,美庐园小区业委会在小区内召开“驻马店市天都星城美庐园小区广告收益返还业主发放仪式”。到场的所有小区业主登记注册后,每户都能领到了10元的“红包”。如果不能到现场领取,业委会会让楼长将“红包”送到业主家里,绝对一户不落。
据了解,美庐园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于2017年1月。据业主委员会主任余海颜介绍,根据民法典规定:“小区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业主委员会有着决定公共收益的用途。”今年春节后,美庐园小区业主委员会多次召开专项会议,讨论小区公共收益应该怎么落实?在听取了广大业主的意见后,又走访了其他小区的先进经验,最终制订了美庐园小区公共收益的实施方案。
业主委员会副主任冯军卫告诉记者,9月25日完成了小区公共广告合同签订,共收取广告费用29200元。因为费用不多,美庐园物业公司又赞助了6000元钱,合计35200元。这笔广告收入到位后,本着“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宗旨,业主委员会开会研究后决定,于9月29日上午,向小区全体业主发放这笔广告收益。
据了解,业委会将小区内广告收入发放给归业主,这在驻马店市尚属首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