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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10月12日
公开听证+检察建议 西平县人民检察院切实保障群众权益
堵塞婚姻登记领域管理漏洞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王珂 通讯员马莉冉)近日,西平县人民检察院围绕婚姻登记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办理了一起当事人因错误婚姻登记导致的行政诉讼案件,以“公开听证+检察建议”的方式保障群众权益,把为民实事办好。
   人没到场 婚却离了
  1989年1月,西平县重渠乡的刘女士与苏先生在乡政府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登记。2002年12月,重渠乡民政所工作人员在苏先生仅提供一份结婚证和离婚协议的情况下,就为其颁发了离婚证。直到2009年,刘女士才听说苏先生再婚,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经调查以无犯罪事实为由不予立案。2010年5月,申请人刘女士向西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县民政局颁发的离婚证或确认该离婚证无效,法院以“超过最长法定起诉期限为由”裁定驳回。之后,刘女士多次到市、县信访局等单位上访,但问题未得到解决。
   多方争取 调查取证
  了解到刘女士的情况后,西平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办案人员高度重视,积极展开调查,调阅相关材料、走访证人,并与相关部门核实。
  经查,2002年12月,与苏先生一起到民政所办理离婚登记的并非刘女士本人。该院认为,民政部门颁发离婚证的行政行为不符合合法要件,且该瑕疵属于明显而重大的情形,故该行政行为自始无效。
   公开听证+检察建议
  为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堵塞婚姻登记领域的管理漏洞,助推社会治理,西平县人民检察院采取了“公开听证+检察建议”的方式,努力争取“1+1>2”的叠加效应。
  听证会由西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屈三平主持,邀请县人大代表、律师代表、当事人所在企业代表等担任听证员进行现场听证,并邀请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郭松等领导到会指导。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情况和审查意见,听证员对案件进行了评议,并最终达成了肯定性的一致意见。随后,西平县人民检察院针对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公开送达了检察建议,提出加大婚姻登记信息审查力度和全面开展婚姻登记自查工作两方面的改进意见。
  “公开听证+检察建议”既是回应当事人诉求、促进矛盾化解的有效方式,也切实增强了司法公信力,提升了监督成效。下一步,西平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跟进刘女士“被离婚”案件的纠错化解情况,并以个案延伸,进一步加大对婚姻登记违法行政行为的监督力度,促进依法行政,做好“后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