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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11月05日
指引迷途少年“返航” 传递“未检”司法温情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王珂 通讯员常俊田)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少捕慎捕”刑事司法理念,11月3日,确山县人民检察院对两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召开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检察官详细介绍了两起案件的基本情况,分别从刘某某、潘某某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及帮教等方面阐述了拟作附条件不起诉的法律依据和理由。各参会人员在全面听取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进行了充分的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
  针对刘某某作为留守儿童的特殊情况,参会人员表示,留守儿童作为特殊群体应当引起社会关注,对刘某某的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希望刘某某能够珍惜机会,好好学习。
  此次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的召开,不仅挽救了两个少年,拯救了两个家庭,而且加强了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了解,推动了附条件不起诉程序的规范化、决策的科学化,同时也体现了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双向保护”的政策,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