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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11月08日
我市开展残疾人妇女“美丽工坊”建设活动
拓展全市残疾人妇女就业渠道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张新理 姚晶)为实现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拓展全市残疾人妇女就业渠道,帮助广大城乡残疾人妇女就近灵活就业,结合我市残疾人工作实际,近日,市残联和市妇联联合开展残疾人妇女“美丽工坊”建设活动。
  我市开展残疾人妇女“美丽工坊”建设活动,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市场导向”的原则,以农村广大残疾人妇女、城镇失业残疾人妇女等为对象,依托有带动能力和有实施项目内容的各类企业,结合妇联部门“巧媳妇”工程,采取有力举措,扎实在全市开展残疾人妇女“美丽工坊”建设活动,帮助更多残疾人妇女实现家门口就业。开展残疾人妇女“美丽工坊”建设活动条件为:经营资质齐全,经营状况良好,具有针对残疾人妇女的项目内容、生产培训场地等的企业,要做到管理规范,劳动人事档案齐全;具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传统手工艺品制作、纺织、服务等适宜妇女从事的就业项目;具有适宜残疾人妇女从事劳动的场所和设施设备;安排残疾人妇女人数在用人单位总人数的20%以上,且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
  市残联和市妇联要求各县区高度重视,充分发掘符合要求的企业,选取具有市场需求大、吸纳就业多、工作场所和工作方式灵活等适宜残疾人妇女从事的项目,认真做好项目申报、验收等各个环节,确保此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发挥沟通协调作用,从资金、政策、项目等方面给予支持,结合妇联部门“巧媳妇”工程,整合利用资源,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以电视台、网站、微博等新媒介为载体,多途径宣传“美丽工坊”安置残疾人妇女就业创业典型,全面展示残疾人妇女自强不息、奋发有为风采,积极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授予残疾人妇女“美丽工坊”称号,颁发“美丽工坊”奖牌,营造关心残疾人妇女就业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